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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—2019采暖期将至,包头热力受理停供业务的截止日期马上就要到了。近日,很多朋友咨询如何办理停供业务,27日记者采访了包头热力总公司相关人员,据介绍,按照相关规定,申请停止用热的用户需每年办理一次,办理时间为8月1日到10月1日,因为采暖期开始前要确定实际供热面积,所以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。
办理停供及恢复用热业务的流程为:用户需携用户信息卡,于规定时间内到小区所属供热中心站填写《热用户停止用热申请表》,经中心站受理、现场确认、张贴封条,用户缴纳基本热费后方可确认办理完成,办理完成后用户需要配合供热企业对供热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和隔离。
停供缴费标准:停供业务办理成功后,用户只需交纳热费总额15%的基本热费。
下列情况不可办理停供业务:新建住宅第一年交付使用的;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,包括办公、生产、经营等场所应按整体面积办理却以局部面积申请的;危害共用设施安全运行或者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;非单独、密闭空间的;未与整体面积一同申请的阁楼等;欠交热费及未办理恢复用热手续私自恢复供热的。
恢复用热流程:办理过停供手续的热用户,如本采暖期需要用热,先到所辖热力站办理恢复手续,然后持用户信息卡通过银行或者微信、支付宝缴纳热费,在交清本采暖期的热费后,持热费发票或电子发票到所辖热力站开通暖气。
(包头新闻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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